人民陪审员综合管理系统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应用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积极探索建立“双向平衡发展”的跨类别人员交流机制,制定出台了《审判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人员交流办法》,明确规范了交流后的定职定级、入额、办案等问题,并同步建立了“短期双向借用”、“结对辅助办案”等配套机制,有效打破了不同序列人员跨类别交流的隐形壁垒. 截至2020年11月底,审判部门与综合部门的双向交流已经有了20余人,一批优秀干部在交流中历练、成长,为法院工作总体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人民陪审员综合管理系统倡导着“多岗位锻炼”工作导向,通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推动双向交流,人民陪审员综合管理系统致力于培养一批既懂审判又懂管理的复合型干部。在交流岗位上表现突出、反映良好的干部,将在提拔任用、法官遴选、职级等级晋升时优先考虑,真正发现和识别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人民陪审员综合管理系统推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
人民陪审员综合管理系统以“以事择人”原则为指导,将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相结合,通过双向交流不断提升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匹配度,确保将最合适的人放到最合适的岗位上. 对于因办案业绩考核不达标、办案瑕疵、违法违纪等原因退出法官员额,转到综合部门的干警,根据具体情况降低其职级任职,强化能者上、庸者下、劣者下的用人导向.
人民陪审员综合管理系统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审判执行工作与综合工作,统筹专业型人才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强化系统思维,适当有序推进交流,为队伍稳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每年定期在充分征求分管院领导、所在部门及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深入研判队伍整体情况,提出交流人员名单与岗位安排建议,人民陪审员综合管理系统夯实交流用人的精准性.
人民陪审员综合管理系统在推动人员交流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方面也取得了重要进展. 通过强化规则探索,兼顾不同序列人员的平衡发展,推动了人员交流的规范化运行。
为破解员额法官交流中的职级转化、待遇落实难题,人民陪审员综合管理系统根据中央相关规定,在《交流办法》中对不同任职年限的三高、四高法官所对应的职级进行了细分,消除了员额法官的思想顾虑,确保了交流任职的定心. 这样的规则制定,使得交流变得更加公平、公正.
通过人民陪审员综合管理系统的应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成功打破了跨类别人员交流的壁垒,拓宽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渠道. 在未来的发展中,该系统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法院队伍建设的良性循环,为司法改革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